圖為制度解讀宣貫會現場。
管理是企業永恒的主題,管理的方法沒有定式,衡量管理好與差的標準就是效果,有效的方法就是最好的管理方法。魯西集團作為一家大型綜合型企業,在管理方面一直在不斷的探索、嘗試、創新。
最近,集團紀委組織《監督舉報管理辦法》進行了修訂,舉辦多種形式的宣傳活動,在這次活動中紀委副書記馬蕾接受了記者采訪。馬書記說:“原來的舉報主要側重經濟業務違規行為,對于違反社會公德、違反企業文化以及作風方面的問題關注較少;隨著企業的發展、管理標準和上級要求的不斷提高,舉報管理也必須要提高標準;在渠道、范圍和內容、獎勵等方面均進行了重大調整”。
拓寬舉報渠道。所有員工及相關方都能舉報,渠道和方式包括:當面舉報、使用微信、電話、短信、郵件、信函、二維碼等方式;鼓勵實名舉報和向本單位舉報,也可向事業集團及集團紀委、黨委舉報。
范圍和內容更加寬泛。違背社會公德、違紀違法、違背企業文化、違反企業制度、違反勞動紀律、不良作風、經濟違規行為等損害集團利益和形象的各類行為均可舉報。
規范舉報落實程序。由被舉報人所在單位的上一級進行調查追責并公示;越級舉報的,由接收舉報單位轉交下一級進行調查落實;經初步調查或分析性質比較嚴重的,由舉報接收單位直接安排職能部門或委托外部專業調查機構。
加大舉報獎勵力度。經過調查屬實的,根據問題的性質按照5000元、2000元、500元、200元、100元五檔進行獎勵,也可按照罰款額的一定比例加大獎勵力度;實名舉報,獎勵金額在原獎勵基礎上進行翻番;貢獻特別大的經研究給予重獎,最高獎勵20萬元。
倡導陽光舉報、誠信舉報。要求全體干部員工正確行使監督舉報權利,實事求是,嚴禁通過舉報打擊報復、造謠誹謗、搬弄是非、惡語中傷及個人攻擊。
保護舉報人。凡因泄露舉報人情況導致舉報人受到打擊報復造成損害的,將對泄密者和打擊報復者進行嚴肅處理,切實保證舉報人的權益不受侵犯。
企業是一個大集體,只要大家都去操心、參與管理,真正把企業當成自己的家,發現損害企業利益和影響企業形象的行為要及時制止或上報,為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創造良好的內部環境,“創魯西品牌 做百年企業”的宏偉藍圖就一定能夠實現。